88水災申請補證須知
一、 申請期間:2009/9/15~2009/10/31日止
二、 申請資格:
1. 凡於2009/8/8日前完成考試之學員。
2. 凡為88水災受災戶地區即可申請免費補發證書,但請原考試中心證明此考生為受災戶考生。
3. 考生如需申請補發,請洽各原考試中心人員協助填寫『88水災補證申請證明表』及『補證申請證明表』後傳真並電話確認申請。
4. 聯絡方式:
公司名稱:翊利得資訊科技有限公司
聯絡電話:(02)2370-9977
傳真電話:(02)2370-9976
四、 補證申請證明表